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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电信资费今起调整

1999-03-01 来源:光明日报 郭丽君 陆彩荣 我有话说

●电话初装费降为500—1000元

●手机入网费降为500—1500元

本报北京2月28日电1999年3月1日起,邮政电信资费进行结构性调整。

降低因特网资费:中国电信拨号上网用户的网络使用费(基本费)按每月使用时间分为两档计费:1至60小时部分,每小时4元;超过60小时部分,每小时8元。通过分组交换上网的包月制资费由每月600元降至50元,电信营业窗口提供上网服务的资费由每分钟0.80元降至0.30元。

理顺本地网营业区内电话资费:取消各地收取的本地网营业区内附加费,调整后的资费标准规定为每三分钟0.16元、0.18元、0.20元、0.22元四档。基本月租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。取消本地网营业区间的电话附加费,降低长途电话附加费。降低国际及港澳台电话资费。国际电话计费级次简化为两档:一是除中东地区以外的亚洲国家和地区,凡每分钟高于12元的全部调至12元,低于12元的不动;二是其他国家和地区全部调至每分钟15元。

降低固定电话初装费和移动电话入网费指导性标准:固定电话初装费指导性标准降低为500元—1000元,移动电话入网费指导性标准降低为500—1500元;住宅用户同址安装两部以上电话,从第二部起不再收取初装费。为减轻农民负担,农村用户的初装费收取标准还可进一步降低。

调整部分邮政资费:国内平信在城区内及县级行政区内的资费由原每20克0.50元提高到每20克0.60元,外埠资费由原每20克0.50元提高到每20克0.80元。国内汇款基本汇费的费率不变。新规定最高汇费标准每笔为50元。

据介绍,电信主要资费的调整自1999年3月1日起执行。因特网拨号上网的通话费优惠标准及磁卡、IC卡电话的收费标准从4月1日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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